文章来源: 总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: 2020-04-29 16:30 |
各学院、各书院,各相关部门: 因疫情防控要求,为避免人群聚集,疫情期间不再进行现场报销。由各部门负责收取本部门的报销相关的材料,并与医疗保健中心交接。医疗保健中心核算后,部门取回并返还本人,由本人至财务处办理财务报销手续。2019年关账之后发生的费用须在5月15日之前送医疗保健中心核算,2020年的医疗费用在收到医疗备用金之后再收取材料。 收取材料时间:每周一 预约电话:58318768 具体收取的材料如下: 一、 门诊:公立医院的发票、病历。 二、 住院:公立医院的发票、出院记录、费用总清单。 请需要报销的老师将相关的材料准备好,放入信封内,并在信封上标注好年份、部门、姓名、发票张数、发票总金额等信息,交所在部门汇总后与医疗保健中心交接,如有疑问,请拨打办公电话咨询。各部门负责人员需填写《教职工医疗报销票据交接表》,电子版发QQ710052081,纸质版打印一份做核对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《教职工医疗报销票据交接表》 医疗保健中心 2020年4月29日 附件: 教职工医疗报销票据交接表.xlsx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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